福州市民政局深刻认识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引领、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围绕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依托四大体系,持续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促发展,努力在新时代福建建设中、在省会城市建设中走在前列。
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持续关注低保、特困及低保边缘家庭扩围增效,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做到救助帮扶精准、可靠。建立福州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幅度增长,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保障好基本生活。
丰富养老服务供给,新建30个长者食堂、提升15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建成5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全市增加2000张养老服务床位,提升养老服务能级。持续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开展“四下基层”专题活动,扩大“有福之州 幸福老人”品牌影响力。
落实《福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经验。推进社区标识标牌标准化试点工作,促进社区服务规范高效。核增五城区社区工作者职数,力争社区工作者配备达到每万人14.5名。加强社区队伍信息化建设,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发布《五社联动基层治理福州模式》,为“五社联动”提供服务指南。
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做好“身后一件事”集成、智慧殡葬系统投用等重点工作,提高殡葬信息化和便民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公民婚育一件事”,深化“山盟海誓”婚姻登记移风易俗品牌建设,满足群众对婚姻登记智能化、便捷化、特色化需求。建立完善地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福州市地名命名、更名、使用和审批、备案工作。试点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市辖区街路巷命名更名工作,凸显城市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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