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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广大民政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决定,授予196个单位“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92名同志“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104名同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福州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7家单位和7名个人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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