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福州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附件:
福州市民政局足球彩票_竞彩足球-现金网重点推荐印发《福州市长者食堂
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长者食堂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福州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民政局
2024年 月 日
福州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长者食堂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长者食堂,是按《福州市长者食堂建设标准》建成的,以“方便、价廉、互助、卫生”为特征,坚持公益性原则,为社区(村)老年人提供就餐、配送餐等普惠性服务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场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长者食堂等级评定,是指长者食堂按照本办法要求,根据《福州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细则》开展自我评价,通过自愿申请、组织考评、评审公示的过程。
第四条 长者食堂等级评定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评定、客观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市级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工作,以及四级及以上长者食堂等级评定工作。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辖区内长者食堂等级评定工作,以及三级及以下长者食堂等级评定和四级及以上长者食堂的审核申报工作。
第二章 评定对象
第六条 申请等级评定的长者食堂应运营一年以上,并符合《福州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细则》基本要求与条件。
第七条 长者食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定等级:
(一)近两年内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事件或发生较大生产安全、服务质量事故以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前次申请评定等级未通过,距离前次申请时间不满一年的;
(三)被撤销评定等级不满两年的。
第三章 评定组织与职责
第八条 市级民政部门成立市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四级及以上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结果的审核认定和等级评定过程中信访投诉等问题争议的处置工作。市级评定委员会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任委员会主任,养老服务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任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
县级民政部门应参照市级评定委员会成立本级评定委员会,负责三级及以下等级评定结果的审核认定和等级评定过程中信访投诉等问题争议的处置工作。
第九条 各级评定委员会按要求可以自行组织,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开展等级评定工作时应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定小组。
第四章 评定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长者食堂等级评定依据《福州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细则》实施进行,每年集中组织评定一次。依照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一)提交申请。长者食堂对照《福州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细则》开展自评,根据自评结果于3月1日前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等级评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福州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申请表、自评表以及评定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由属地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长者食堂,提交其设置的评定委员会或者委托的第三方进行评定。
(三)考核评定。县级民政部门组织评定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根据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对进入考核评定环节的长者食堂开展实地评定并出具评定结果。对于评定结果达到四级及以上标准的长者食堂,应于4月15日前汇总上报至市级评定委员会,由市级评定委员会对其组织开展复核评定工作。
(四)评审公示。各级评定委员会根据拟评定等级意见召开评审会议,研究确定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并报请党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各级民政部门应将本级评定结果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参评长者食堂在评定过程中被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或者发生影响评定的事故的,应当终止评定,并将该结果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第五章 等级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 长者食堂的评定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具体评级划分标准详见本办法附件《福州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细则》)。
第十三条 在评定等级的次年,长者食堂可申请晋升上一个等级评定,评定程序与首次评定相同。
第十四条 长者食堂等级评定有效期为三年,从评定年度的次年1月起算。在评定等级的有效期满当年,长者食堂应申请原等级评定或晋升上一个等级评定,评定程序与首次评定相同。有效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原评定等级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建立长者食堂等级复评机制,各级民政部门每年对本级评定的长者食堂按照不低于10%比例组织抽查复评。复评后不符合原评定等级标准的,由原授予评定等级的民政部门降低或取消相应等级评定结果。
各级民政部门应按照评定权限以书面形式将降低或者取消评定等级的决定告知该长者食堂,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福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1.福州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申请表
2.福州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细则
附件1
福州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申请表
申报长者食堂信息 |
长者食堂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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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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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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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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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承接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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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或组织机构代码(9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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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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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位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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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银龄 福卡”刷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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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银龄福卡”刷卡消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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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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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等级 评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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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评定前两年内是否发生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消防及食品安全等事故? □否 □是,如选择此项,请简述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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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长者食堂自评的情况,现申请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等级为: 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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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声明:本长者食堂确认以上提供的信息(包括提供的申报资料、佐证材料)均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场所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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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评定小组现场考核拟评定等级意见: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评定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民政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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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福州市长者食堂等级评定细则
根据评定得分情况给予相应等级,得分90(含)以上的,获评五级;得分80(含)以上的,获评四级;得分70(含)以上的,获评三级;得分60(含)以上的,获评二级;得分50(含)以上的,获评一级。
考评指标 |
序号 |
考评要求 |
分值 |
评定情况 |
基本要求 |
1 |
运营主体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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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置厨房或加热档。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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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度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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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菜品适合老年人,营养均衡、健康安全。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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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一年度有老年人“银龄福卡”刷卡消费。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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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场所设置在一层,主出入口沿规划路设置,包含二层及以上楼层的,需配备电梯。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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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出入口、餐厅、配餐窗口、厨房等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接入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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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设置无障碍通道、配备适老化桌椅、卫生间设有坐便器或加装扶手。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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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规范公布服务内容和服务监督信息。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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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展食堂、学堂等基础服务。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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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运营主体配齐配强服务团队,并开展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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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运营和装饰体现“尊老、敬老、爱老”服务理念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宣传元素。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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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无责任事故和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发生。 |
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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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食堂助餐 服务情况 |
14 |
(1)场所总面积≥150㎡,得4分;(注:申请四级及以上长者食堂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申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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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就餐座位≥50,得4分;(注:申请四级及以上长者食堂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申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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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为老年人提供丰富菜品,种类不少于10样,得6分;(注:申请四级及以上长者食堂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申报) (3)为老年人提供丰富菜品,种类不少于6样,得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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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上一年度(1-12月)收支盈利的,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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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食堂助餐 服务情况 |
18 |
(1)上一年度,老年人“银龄福卡”年度刷卡量每新增1000人次刷卡量或10000元消费,得0.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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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周末开放的,得2分;开设早餐的的,得2分;开设晚餐的,得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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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运营主体承接5家长者食堂供餐的,得1分;每新增1家,得0.5分,最高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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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每天开展学堂活动的,得5分; (2)每2天开展1次的,得3分; (3)每3天开展1次的,得1分。(注:申请四级及以上长者食堂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申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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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长者食堂前一年度有接收社会慈善助力的(如资金、物资等),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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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经满意度测评,满意度80%以上的,得5分;(注:申请四级及以上长者食堂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申报) (2)经满意度测评,70%以上的,得3分;(注:申请三级以上长者食堂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申报) (3)经满意度测评,60%以上的,得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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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现场访谈服务人员,对助餐政策、食堂运营情况等熟悉程度打分,最高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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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食堂+ 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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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周末开放的,得2分;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的,得4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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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助老员常驻服务的,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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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居家养老服务商驻点服务的,得5分; (2)对接居家养老服务商提供上门服务的,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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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1)每周开展1次线下活动的,得5分;(注:申请四级及以上长者食堂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申报) (2)每2周开展1次线下活动的,得3分;(注:申请三级以上长者食堂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申报) (3)每3周开展1次线下活动的,得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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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1)经满意度测评,满意度80%以上的,得5分;(注:申请四级及以上长者食堂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申报) (2)经满意度测评,70%以上的,得3分;(注:申请三级以上长者食堂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申报) (3)经满意度测评,60%以上的,得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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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现场访谈服务人员,对“长者食堂+”服务开展情况熟悉程度打分,最高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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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有制作宣传册的,得2分;制作服务指南的,得4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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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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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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