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为”工作要求,推动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老龄系统以认真组织实施《福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抓手,积极开展各项创先争优活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一是抓好“全国孝亲敬老之星”、“中华孝亲敬老楷模”、“全国敬老模范单位”的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二是抓好市政府五年一度(2007-2011年度)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三是抓好市老龄委两年一度表彰的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老龄工作先进个人创建活动;四是抓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示范单位、基层老年学校示范校和基层老年示范协会评选工作。通过评选表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学先进、比贡献、讲和谐的工作局面,推动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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