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什么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城乡居民,政府以货币补助为主要形式,保障其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足球彩票_竞彩足球-现金网重点推荐制度。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中具有法定赡养或扶(扶)养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双亡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民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成员。
3、城乡低保标准确定和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城市低保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衣被、水电、燃料、其他日常消费品等费用,并适当考虑居住、交通等费用确定。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衔接,原则上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3%至40%之间确定,其中单人户标准一般定在35%至40%之间,两人户及多人户标准一般定在33%至38%之间。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衣被、水电、燃料及其他日用消费品等费用确定。
目前我市城区城乡低保标准为:城市单人户460元、城市多人户430元、农村单人户350元、农村多人户320元。
4、申请城乡低保需具备哪些条件?
凡本市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乡低保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城乡低保待遇。
5、城乡低保家庭收入如何计算?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城乡居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荣誉津贴、优待金、抚恤金、临时性社会救济金、在校生获得的生活津贴和困难补助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前3个月家庭总收入的月平均额除以家庭人口数计算。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按上年度家庭总收入的月平均额除以家庭人口数计算。
6、申请城乡低保需提供什么材料?
主要应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收养证或者其他能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根据家庭成员其他情况,提供其他相应所需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就业证明、收入证明等等,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城乡低保待遇如何申请?
申请城市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特殊情况下,也可由非户主的家庭成员或者法定监护人、社会组织等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农村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于每年10月至12月由户主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特殊情况下,也可由非户主的家庭成员或者法定监护人、社会组织等代为提出申请。
8、城乡低保待遇审批程序是什么?
城市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初审、公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核对、抽查、审批的程序办理。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并从批准之日的下月起享受低保待遇。
农村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持召开村级民主评议会表决推荐并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核对、抽查、审批的程序办理。
9、城乡低保金如何发放?
城乡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城市按月、农村按月或按季将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个人账户。严禁村干部贪污、侵占、代领或套取低保金。
10、城乡低保对象因户籍迁移的,如何办理低保变更手续?
城乡低保对象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迁移户口的,应持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到迁入地乡镇或街道办理低保变更手续,不再重新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在不同县级行政区域之间进行户籍迁移的,由低保对象持迁出地管理审批机关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档案复印件,到迁入地重新履行低保申请手续,迁入地管理审批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审批程序。
二、农村五保供养
11、什么是农村五保供养?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同时保证未成年的五保对象接受义务教育。具体的讲,一是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是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三是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四是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给予照料;五是办理丧葬事宜。此外,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12、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凡是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村民、残疾村民或者未满16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持有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村民、年满16周岁但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青少年,可视为无劳动能力;有土地承包经营收入、集体经营分配收入或者其他收入但不足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视为无生活来源;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失踪的,视为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1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指哪些?
足球彩票_竞彩足球-现金网重点推荐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范围,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等法律都有明确的界定。
赡养是指晚辈直系血亲对长辈直系血亲在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以照顾和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法定赡养人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抚养是指长辈直系血亲抚育晚辈直系血亲的成长,并为他们的生活、学习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法定抚育人指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依法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扶养是指夫妻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负有提供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法定扶养人包括配偶和依法负有扶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14、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如何申请?
由村民本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其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后,由县级民政部门给予审批,并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15、农村五保供养形式有哪几方面?
农村五保供养形式是指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的具体方式。供养形式的核心是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谁来养,怎么养?农村五保供养形式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大类。
集中供养,是指通过农村敬老院、幸福院(园)、养老院、福利中心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集中供养。
分散供养,是指对散居在家(即原居住地)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分散供养。
16、农村五保对象如何选择集中供养或者分散供养?
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集中供养。对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供养服务协议,委托其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对分散供养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村委会签订供养服务协议,村委会可以委托村民提供生活照料,也可以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供养服务协议,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17、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如何确定或调整?
五保供养标准是维持农村五保对象正常生活最基本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省厅《实施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报省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目前我市城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750元、分散供养620元。
18、农村五保对象供养经费如何发放?
《福建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五保对象供养经费,集中供养的,直接拨付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分散供养的,按月或者按季直接发放到个人储蓄帐户。
19、农村五保对象医疗问题如何解决?
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的费用由当地政府或者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与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按照规定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按照当地农村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农村五保对象是医疗救助的重点对象,根据医疗救助办法,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还可通过门诊救助,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门诊和购药费用,解决其日常治疗问题;通过定额救助,对患重大疾病而无力治疗的五保对象给予一定金额救助,帮助其及时住院治疗;通过二次救助,解决其因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问题。
20、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财产如何处置?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合法所有的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合法的私有财产是不受侵犯的。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分别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根据法理原则,下位法的规定不能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因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根据物权法、继承法等法律规定拥有对所有权财产的处理,拥有对使用权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处理。
21、农村五保待遇如何终止?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委会或者农村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其五保供养待遇,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一)已具备劳动能力的;(二)已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的;(三)已有具备供养能力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四)死亡并且丧葬事宜办理完毕的。
22、农村五保对象死亡后丧葬如何办理?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后的丧葬事宜,属于集中供养的,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属于分散供养的,由所在村委会负责办理。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殡仪服务单位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按年度汇总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核拨。
三、医疗救助
23、什么是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因支付数额庞大的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的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的一项足球彩票_竞彩足球-现金网重点推荐制度。
24、哪些人属于医疗救助对象?
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并分为两类。第一类救助对象为: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2、重点优抚对象。3、二级(含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4、需强制治疗的重性精神病人等省、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救助对象。第二类救助对象为:1、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2、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
25、低收入家庭如何认定?
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两倍以内、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这些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属于医疗救助对象。
26、医疗救助范围和标准有哪些?
第一类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范围和标准为:
(一)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住院救助。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后,给予60%的救助。(三)特殊门诊救助。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金额后,给予60%的救助。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范围参照三大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分别确定。(四)城乡医疗救助不设起助线。住院救助和门诊特殊病种救助年度合计救助金额封顶线为10000元。(五)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治疗的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后,在封顶线内给予全额的救助。(六)日常救助。(七)定额救助。对患重大疾病而无力治疗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分散居住的城市“三无”人员),县级民政部门根据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生(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根据实际情况,经调查审核后,给予300-2000元(每人每年限2000元以内)的救助,帮助其及时治疗。此项救助总支出应控制在当年筹资总额的10%以内。(八)二次救助。对享受上述医疗救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很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救助对象,和因重大疾病住院所发生的应报销费超出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报销限额的救助对象,县级民政部门可根据当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结余情况再次给予救助。在年终时统一确定救助名单并发放,救助额度为每人每年1000-5000元。(九)需强制治疗的重性精神病人等省、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救助对象,其救助范围、标准和程序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类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范围标准为:
因病住院发生的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当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给予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线以下费用)30%救助,救助金额年度内累计不超过3000元。
27、哪些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
(一)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简称医保三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二)因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违法犯罪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三)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由他方承担的医疗费用。(四)因镶牙、整容、矫形、配镜以及保健、康复等所发生的费用。(五)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抢救费用除外)。(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的情形。
四、临时救助
28、什么是临时救助制度?
临时救助制度主要是为困难家庭提供临时性生活救助。
是指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较大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
29、临时救助对象主要指哪些?
临时救助主要是下列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足球彩票_竞彩足球-现金网重点推荐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足球彩票_竞彩足球-现金网重点推荐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三)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30、临时救助的申请程序和申请时所需材料?
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1)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2)低保证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3)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相关证明材料;(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福州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重病患者家庭申请临时救助时需出示县级(含县)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证明及自付费用的医院收费单据;属车祸(交通事故)的应提交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交巡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已投保的应提交保险部门的理赔凭证;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申请临时救助的应提交子女学籍证明和学校有关证明。
31、临时救助金额?
根据我市《福州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在临时救助中,同一事由原则上一年只能申请一次救助,单次救助金额最高限额2000元,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累计最高限额3000元。
五、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32、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救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救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我省户籍。(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
33、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2012年起,我市市级财政在对三类重度残疾人(一是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二是对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三是对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原补助标准(城市50元、农村3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50元(城乡各50元)。增发后我市城市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到100元的补助,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到80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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